须知

一、在省境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生产、销售的所有企业应填报本系统。

二、企业应如实填报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统计系统,并对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。

三、本系统所有权、解释权、管理权归甘肃省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。